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招聘3人,為事業(yè)單位編制內招聘,其中:自動化專業(yè)教師1名、電子信息工程專業(yè)教師1名、學前教育專業(yè)教師1名。具體的招聘職位及任職條件要求等見附件《2019年上杭職業(yè)中專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yè)教師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志于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4.具備符合各招聘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職位表》)。
5.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5月29日至2001年5月29日期間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6.國有單位正式在職人員(含試用期內)報考的,屬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報考者,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所在縣(市、區(qū))組織或人事行政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屬國有企業(yè)或其他國有單位的報考者,須經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的上一級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在崗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須經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不得報考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截止2019年5月29日,我省已在編教師不在此次招聘范圍。
7.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形的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 29 日—2019年6月29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上杭職業(yè)中專學校辦公室,聯系電話:0597-3830553;15206030592(聯系時請告知是在龍巖好工作人才網看到的招聘信息); 個人簡歷投遞郵箱:shzzbgs@126.com
(二)提供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以及各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國有單位正式在職人員報考的,提供相應的同意報考證明。
3. 經上杭職業(yè)中專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填寫《上杭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考生可從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的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下載中心下載,網址為: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xzzxrsj/,以下統(tǒng)一簡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tǒng)一按A4紙格式單張打印,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手機號請務必填寫)。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4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考試準考證,1張貼體檢表)。
(三)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結束后,上杭職業(yè)中專學校將資格初審合格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送縣教育局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方可參加招聘考試,由上杭縣教育局統(tǒng)一核發(fā)考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報名時如考生認為確實符合報考條件而未能通過資格初審或資格審查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向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訴。
3.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
四、招聘程序
(一) 招聘考試
1.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招聘考試的形式:采取面試的形式,由縣教育局組織,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所報考學科職位教育教學方面的認識理解及相應的基本專業(yè)知識,以及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3.面試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若相關學科職位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招聘人數的,該學科職位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面試未達相應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4.具體的招聘考試工作方案另行制定,考試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上杭縣教育局統(tǒng)一核發(fā)的考試準考證為準。
(二)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序,按各學科職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
⑴體檢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招考資格。
⑵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要求進行(相關事項未作規(guī)定的,按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要求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⑶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論起7天內本人有權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⑷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⑸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相應職位按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人選。
(三)考核
1.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上杭縣教育局負責進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相應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人選。
2.上杭縣教育局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3.考核對象須按上杭縣教育局的要求和相關規(guī)定盡快辦理人事檔案(或畢業(yè)生檔案)接轉事宜,并提交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具的有無違法犯罪情況證明、以及縣(市、區(qū))級衛(wèi)健部門認定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4.因個人原因檔案及相關證書、證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視為自愿放棄考核和招聘資格;如證明有違法犯罪記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guī)的、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失信被懲戒對象的,以及有受過黨政紀處分或其他懲戒等不符合上述“招聘對象及條件”要求的,按考核不合格取消該報考人員的招聘資格。
五、聘用程序
(一)上杭縣教育局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的結果,確定各職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 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以及上杭縣教育局公告欄等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上杭縣教育局確定為相關職位招聘人選。
(二)招聘人選經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畢業(yè)生就業(yè)或調配手續(xù),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
(三)招聘人選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和調配手續(xù),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六、受聘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員為財政核撥事業(yè)人員,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間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管理,工資福利等相關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享受我縣相應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相關待遇。符合中共上杭縣委《關于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的意見》(杭委發(fā)[2017]8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的,享受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
(三)實行服務期承諾制度,招聘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期為5年。
七、其他事項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中的相關事項
1.報考者的學歷須為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2.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報考的,還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者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現場審核時提交。
3.招考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蚩蒲性核、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yè)、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4.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9年)》進行專業(yè)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可以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閱。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職位,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應與《專業(yè)指導目錄》中“××類”中所列的某一專業(yè)一致;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職位,符合所列專業(yè)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按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填寫所學專業(yè),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yè)以所獲學位證書上注明為準。
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yè)可用于報考本次相應專業(yè)要求的職位。
5.招考范圍為“全市”,其確認條件為下列之一:(1)2019年5月29日前常住戶口(含持有《居住證》的)在龍巖市轄區(qū)內的;(2)龍巖市轄區(qū)內生源畢業(yè)生(即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中專學歷的院校時,戶籍和學籍在龍巖市轄區(qū)內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yè)生);(3)龍巖市內高校的市外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
(二)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等過程中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的規(guī)定處理。
(三)如報考人員所在工作單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將嚴肅追究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報考者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職位,如有隱瞞,一經查實將取消該人員的聘用資格,已辦理正式招聘手續(xù)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招聘的咨詢電話為:0597-3887123(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0597-3316695(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fā)股);監(jiān)督電話為:0597- 3884369(上杭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六)有關本次招聘的考務信息將通過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上杭縣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上杭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9年上杭職業(yè)中專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yè)教師職位表
上杭縣教育局 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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